教育厅高校遗失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
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
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
姓名 |
| 性别 |
| 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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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 |
| 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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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或住址 |
|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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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日期 |
| 毕业日期 |
| 毕业证书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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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学校名称 |
| 学历 层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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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专业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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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请 理 由 | 申请人签名: 申请时间: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|
毕业学校 学籍管理 部门意见 | 经办人签名: 部门盖章(或领导签名):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|
分管领导意见 | 分管领导签名: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|
学 校 意 见 | 院长签名: 学校盖章: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|
补发 情况 | 补发时间: 年 月 日 补证号: |
注:1.补证号的编号规则为:学校代码(5位)+办学类型代码(1位)+年份(4位)+顺序号(3位),顺序号从“001”开始,成高毕业证明书与普高毕业证明书的顺序号互不影响;
2.须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毕业证明书,“补发时间”为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发证明间;
3.本表一式二份,学校和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各存一份;
4.学校可复印或自制表格,但纸张规格必须与此表一致。
终审:gxxdxgc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