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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学工〔2024〕27号 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

来源:资助中心 发布时间:2024-08-22 15:00:31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院学工〔202427

 

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

的通知

 

各学院:

根据《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(广现职发〔2018〕110号)文件要求,为切实做好2023-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测评范围

2023级和2022级在校全体学生。

二、工作机构

(一)学校成立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,由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、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工作人员组成。
    (二)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,由书记、副书记、分团委书记、辅导员(班主任)等人组成。

(三)各班级成立学生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(组长)、班长、团支书和不少于10%非学生干部代表组成。

三、测评工作及要求:

(一)宣传阶段

学校开展智慧校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培训工作,并下发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》。

各学院召开辅导员(班主任)会议,强调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重要性,安排布置测评工作,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操作手册。

各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《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操作手册,并要求学生准备和提供相关材料。      

(二)班级评定阶段

1.确定权重:二级学院领导按照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,在智慧校园学生综合测评(学院端)设置本学院测评项目分值权重,并点击“公布”。

2.学生自评:学生按照测评办法进行自评,登录智慧校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(学生端)板块填写《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》,学生所申报的加减分项目均需提供材料(如获奖证书复印件、活动组织单位的证明、第二课堂积分等),统一交班级测评小组审核。

3.班级测评小组审核:根据学生自评情况和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,班级测评小组在智慧校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(班主任端)开展线上审核,并将测评结果在全班公示1日,经公示无异议后,在慧校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(班主任端)将结果提交至二级学院领导处。

如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,班级测评小组需要按流程进行复审,再次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辅导员(班主任)登录智慧校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(班主任端)将结果提交至二级学院领导处。

(三)二级学院认定及公示阶段

各学院测评委员会按照测评办法的规定对测评小组的评分进行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,经公示无异议后,对各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做出最终认定,登录智慧校园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(学院端)”进行确认提交。

如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,学院测评委员会需要按流程进行复审,再次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后,登录智慧校园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(学院端)”进行确认提交。

学生的排名以“学院测评委员会计分”的得分结果进行自动排名。

(四)汇总及上报阶段

各学院在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,将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后,各学院于20248月30日下班前登录智慧校园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(学院端)”将2023-202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结果提交至学生工作处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周密安排。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成绩直接关系到学生下一学年的各类评优评奖,也是对学生教育和培养工作的考核,希望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、学生综合测评小组高度重视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认真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。

(二)公平公正、客观实际。各学院、各班级要本着客观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做好本次测评工作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打人情分的现象,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各种评奖评优资格。

 

附件:

1.学生综合测评-操作手册(学院领导)

2.学生综合测评-操作手册(班主任)

3.学生综合测评-操作手册(学生)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生工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8月22

终审:gxxdxgc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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